心酸!“残障儿”文印室供职16载,副校长退休即遭辞退引哗然!

最近网上有个事儿闹得挺火。一所学校副校长的儿子因为残疾被学校辞退了,这事儿得追溯到 16 年前。

当时学校文印室缺人,副校长的儿子小陈虽然身体残疾,得靠轮椅出行,但副校长想着让儿子能有份工作,自己养活自己,就把他安排进了文印室。

考虑到小陈行动不方便,就让他一直居家办公,打印好资料后,副校长再带到学校。这一工作,就是 16 年。

这 16 年里,副校长没利用职权给儿子搞特殊,既没签合同,工资也一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。

但待到副校长和妻子一退休,学校新领导就以小陈身有残疾,之前工作是照顾性质,父母退休了照顾就该结束为由,把小陈给辞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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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陈气不过,就把学校告上了法庭。

一审的时候,小陈输了,但他没灰心,接着上诉。

二审法院仔细审理后认为,从 2006 年 9 月到 2022 年 2 月,小陈和学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。

事实劳动关系就是虽然没签书面合同,但小陈一直在给学校干活,接受学校管理,还拿工资,这就构成劳动关系了。

所以,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,还让学校赔给小陈 6 万块钱。

这事儿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。有人觉得,残疾人找工作本来就难,国家有政策照顾,小陈拿着最低工资,也没耽误工作,岗位也还需要人,学校不该辞退他;还有人说,副校长挺廉洁的,儿子干了十多年合适的工作,新校长因为人家父母退休就辞退人,太没人性,缺乏人文关怀。

我国有 8500 万残疾人,可就业率常年在 43% 左右。像小陈这样,虽然有工作,但职业发展受限,工资多年不涨,就是残疾人就业难的一个写照。

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落实得不好,很多时候就是 “象征性安置”。

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约束不足,导致残疾人就业权利很难保障。

副校长把儿子安排进学校工作,虽说没违规给自己儿子谋私利,但这种特殊用工关系,在程序上还是容易让人起疑。

随着事业单位用工越来越规范,像这种历史遗留的特殊用工问题,该怎么合理解决,是个急需要思考的问题。

面对这些问题,我们得想办法营造一个更包容的社会就业环境。比如说,建立残疾人就业配额和税收优惠联动机制,企业安置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,就能享受税收优惠,这样既能调动企业积极性,也能保障残疾人就业;完善职业能力评估体系,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,匹配更合适的岗位;大力发展支持性就业服务,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支持。

法治社会建设,不光要有规则,还得在规则里融入人性和正义。

只有这样,才能让每个残疾人都能有尊严地生活,实现 “弱有所扶” 的社会理想 。

发布于:河南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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